项目编号:HG2022-416
现对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1月第一期收费站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的补充与修改通知如下,如本补遗通知书与采购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遗通知书为准:
一、采购文件P2页、P6页的“采购内容:收费亭、整车式计重设备,采购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修改为:“采购内容:收费亭、整车式计重设备,含安装调试,采购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二、采购文件 P11页,第12.5结算及支付方式“先货后款、分期支付:乙方将货物分批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签收确认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当批次数量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批次货物价款的40%;甲方完成当批次货物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批次货物价款的40%;甲方于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所有批次货物价款的15%;剩余货物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修改为:“先货后款、分期支付:乙方将货物分批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签收确认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当批次数量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批次货物价款的40%;乙方完成当批次货物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批次货物价款的40%;甲方于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所有批次货物价款的15%;剩余货物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三、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广西机械工业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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