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医药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 |
项目编号 | WH01GC2023FJ2249 | |
标段名称 | 中医药康养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 |
标段编号 | WH01GC2023FJ224901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乌霞山西路18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陆老师0553-48329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海情 15324539485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11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 | 65.01% | |
项目负责人 | 孙世胜 | |
证书编号: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编号 20063400344 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编号:GH20193406707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3421100611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乡规划师、 建筑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且所有合同约定服务完成止。(预计现场实施期约为400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芜湖长江三桥南侧片区高中项目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医技楼项目全过程咨询 芜湖江北新区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示范 项目全过程咨询 | |
规定公示的 | 芜湖长江三桥南侧片区高中项目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
投标报价 | 66.00% | |
项目负责人 | 于忠义 | |
证书编号:20094100600、GH20074100332、国机 人(2012)573 号-64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乡规划师、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且所有合同约定服务完成止。(预计现场实施期约为400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宿州市萧县闽泰学校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宿州市萧县淮海智能制造产业园工业社区中心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全过程咨询、洛江区医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
规定公示的 | 宿州市萧县淮海智能制造产业园工业社区中心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全过程咨询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 | 66.00% | |
项目负责人 | 石庆旵 | |
证书编号:20033400330、ZG(2019)934004375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正高级工程师(建 筑学)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且所有合同约定服务完成止。(预计现场实施期约为400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博望区 2021 年老旧小区改造新市镇、丹阳镇片 区全过程咨询服务、博望区 2021 年老旧小区改造博望镇片区全过程咨询服务、博望区 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B 片区全过程咨询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基准价:65.01% 2、奖项荣誉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