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开江县垃圾转运车辆更新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开江县垃圾转运车辆更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开江发改审(2024)3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开江县橄榄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开江县橄榄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开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开江发改审(2024)37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清宏远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达州市开江县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更新购置环卫垃圾转运车辆共75辆、240L垃圾桶3600套、垃圾分类亭500套,更新改造垃圾收集点500个。项目实施后,预计收运转能力300吨/日。
2.4服务期限:3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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