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 1+X五轴数控考核站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http://www.zcygov.cn)网上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4 年 7 月 22 日 09 点 00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M-2024-04-00344-036
项目名称: 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 1+X五轴数控考核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331万元
最高限价: 331万元
采购内容: 智能高速五轴机床 1台、多轴数控加工仿真软件40套、数控多轴加工编程仿真系统30套、立式加工中心1台、蓝光扫描仪1台、通用机电设备安装调试1套、CAXA软件20个等 。
供货(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 : 签订合同后 60天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 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相关政策以最新文件为准。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为准)。
3.2、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 投标人 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 [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 投标文件 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 投标人 不得为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投标人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 (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 2016】125号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 4 年 7 月 1日8时30分至202 4 年 7 月 8 日 16时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http://www.zcygov.cn)
方式:潜在 投标人 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http://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投 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 4 年 7 月 22 日 09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 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市机械工业学校
地 址: 长春市东风大街 293号
联系方式: 18186808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3777号明宇广场A4座13楼1302室
联系方式: 0431-8998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帅
电 话: 13844880339 0431-89983999
邮箱地址: JLTC89983999@163.com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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