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肉牛科技生态养殖示范中心项目 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宿州肉牛科技生态养殖示范中心项目 EPC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SZGC2024009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安徽宿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宿州??桥区杨庄镇苏皖路与 010 乡道交叉口东 500 米 20 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高强, 1515578108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黄庭福、王坦 15209877907 、 17600237726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上海二十冶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和北京中宇瑞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和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 和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
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牡丹江路 1325 号 403 室 A 座;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 41 号 | 柳州市河西路28号;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 18 号 |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西路 215 号;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 126 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 设计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农业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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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费率 % ) | 91.5% (约 352293208.5 元) | 90.8% (约 349598069.2 元) | 91.18% (约 351061144.82 元) | ||
工期(日历天) | 730 日历天 | 730 日历天 | 730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施工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程艳林 | 罗折 | 许晓锟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 土木工程高级工程师 | 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201523064 | GX12022004270 | 9342023000602073746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霍顺利 | 杨洋 | 刘倩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20101200645 | 20226101557 | 20114100711 | ||
施工负责人 | 姓名 | 刘晓 | 陆鉴 | 许晓锟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沪 1332017201746945 | 桂 1452016201607137 | 皖 1342015201514990 | ||
综合评估得分 | 96.53 | 95.96 | 95.01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 年 4 月 9 日 -2024 年 4 月 12 日 | ||||
招标代理费 | 79740 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 : 00-12:00 ,下午 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 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 ,网址 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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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 7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8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 2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 [2022]2 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 ||||
单位地址 | 宿州高新区汴阳三路互联大厦 8 楼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车主任, 0557-39002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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